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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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办接到反映,有人以“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名义,通过短信、QQ、微信等途径向广大考生发布录取信息,并要求考生向其确认身份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此,郑重声明,我办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规定开展招生测试工作,考生确认信息、综合测试和报到注册都在校本部完成。我办只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测试结果和录取结果,只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向考生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特此声明。 招生办 2016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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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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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首日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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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是我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工作的第一天,1634名来自全省各地的学生到我校确认报名信息并接受专业教师的综合测试。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郭红霞副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招生测试工作组,为保证测试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详细的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方案。 从新生接待到测试完成,相关工作小组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了测试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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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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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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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入口:http://www.sneac.edu.cn/pzweb/flzs/flzssqyx.jsp?jbbh=1&yxdh=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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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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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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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类名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1 文史 01 物业管理 2 文史 02 空中乘务 3 文史 03 资产评估与管理 4 文史 04 保险 5 文史 05 投资与理财 6 文史 06 财务管理 7 文史 07 会计 8 文史 08 报关与国际货运 9 文史 09 市场营销 10 文史 10 物流管理 11 文史 11 旅游管理 12 文史 12 酒店管理 13 文史 13 会展策划与管理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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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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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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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安排,2016年度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考生网上申报时间定于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有意报考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可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有关院校提出申请。为方便广大考生全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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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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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统考成绩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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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分数线已经划定。 美术类:本科196分,高职(专科)176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99分,高职(专科)94分。 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凭身份证号和高考准考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美术类、播音编导类属全省统考,专业课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同类专业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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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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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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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新模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精神,制定本招生实施办法。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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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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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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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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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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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纳入刑法省招办告诫艺术类考生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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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校考在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授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严重作弊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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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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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解答2016年陕西高考报名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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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针对考生和家长关心的2016年高考报名相关问题,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面对媒体作了解答。全文如下: 1.明年是我省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非陕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高考的第一年,制定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政策的思路、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如何实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入学考试,一直是教育改革关注的重点。教育部要求“各个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的结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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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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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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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2016年是实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工作的第一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遇到了不少新的特殊问题。为确保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报考者本人高中学籍、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的规定,对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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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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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媒体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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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2012年底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为确保《方案》落实,2013年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2016年将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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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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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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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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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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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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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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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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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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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普通高职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6年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普通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继续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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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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