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报名考试,现将面试工作说明如下。
(一)学前师范学院
1.面试对象
第一专业志愿为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的考生。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未来教育岗位的认识、理解和现有技能。
3.面试形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钢琴、舞蹈、儿童画、讲故事、回答问题等范围内至少选择一项。
4.面试结论
通过面试,对考生所选专业作出“适合、基本适合、不适合”结论。对结论为“不适合”的考生,可以现场重新选择专业。
(二)智能制造学院
1.面试对象
第一专业志愿申报智能制造学院开设专业的考生。
2.面试内容
(1)考生做简要的自我介绍(包含姓名、年龄、在读学校、特长、所获奖励,申报的第一专业及是否服从调配。)
(2)主要测试考生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理解。
3.面试结论
通过面试,对考生所选专业作出“适合、不适合”结论。对于面试结论为“不适合”的考生,将提供现场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三)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1.面试对象
第一专业志愿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旅游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或旅游日语的考生。
2.面试内容
(1)中外文(英语或日语)语言表达;
(2)对所报专业的认知;
(3)仪容仪表。
3.面试形式
(1)外文(英语或日语)短文朗读;
(2)中文回答对专业的认知、理解等相关问题。
4.面试结论
通过面试,对考生所选专业作出“适合、基本适合、不适合”结论。对结论为“不适合”的考生,可以现场重新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