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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新模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7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

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登录省招办综合评价提前招生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进行申请。

2.考生向我院申请后须于3月8日至3月11日登录我院官网(www.snbcedu.cn),填报专业志愿(3个专业),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考生来校测试前应完成志愿填报,并自行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3.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准考证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二、测试及评定

学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考生须在递交报名表、签定诚信承诺书后才能进行测试。

1.测试时间。3月9日、10日、11日、14日、1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其他时间来校请提前与招生办联系。

2.测试分值:

(1)普通高中生。对普通高中生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7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后满分为78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152分。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70分。其中A级计10分,B级计9分,C级计8分,D级计7分。

②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78分。其中A级计13分,B级计11分,C级计9分,D级计7分。

(2)“三校生”。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

3.测试题型。选择题、判断题等。

三、录取

1.预录取。我院于3月30日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gszsjy.snbcedu.cn)上进行公示。

2.注册报到。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日至4月3日(每天8∶30-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指定地点注册报到。

3.录取。4月13日前,我院向省招办上报注册报到考生名单,办理正式录取各类手续。经省招办确定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3.学院将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收取除正常学杂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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