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报名考试,现将教育类专业面试工作说明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第一专业志愿为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的考生。
二、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未来教育岗位的认识、理解和现有技能。
三、面试形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钢琴、舞蹈、儿童画、讲故事、回答问题等范围内至少选择一项。
四、面试结论
通过面试,对考生所选专业作出“适合、基本适合、不适合”结论。对结论为“不适合”的考生,可以现场重新选择专业。
请相关考生根据说明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