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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专业面试说明

为做好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报名考试,现将教育类专业面试工作说明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第一专业志愿为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的考生。

二、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未来教育岗位的认识、理解和现有技能。

三、面试形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钢琴、舞蹈、儿童画、讲故事、回答问题等范围内至少选择一项。

四、面试结论

通过面试,对考生所选专业作出“适合、基本适合、不适合”结论。对结论为“不适合”的考生,可以现场重新选择专业。

请相关考生根据说明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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