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政策 > 正文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结束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顺利结束,共录取新生227,817名。其中本科各批次共录取新生129,584名,比原计划超录了11,718名。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首次出现报考人数不足,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有近8万人不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导致集中录取时该批次计划未能完成,实际录取新生98,233名,完成计划的84.76%。

今年是我省实施高考改革新方案的第一年,同时首次实施平行志愿和“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等项改革措施,招生工作受到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省招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规程,确保了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高考招生集中录取已经结束,省招办特别提醒: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或补录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及相关的承诺,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省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精神,省招办将于9月下旬组织在陕有招生计划的高职(专科)院校进行补录,补录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已经公布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参加补录的院校及计划缺额信息将由省招办统一公布,未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重新填报补录志愿。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规定,严禁院校自行组织生源,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院校用虚假宣传误导考生。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返回顶部